《GB/T 2423.21-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M:低氣壓》是中國國家標準,屬于《GB/T 2423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系列標準的第2部分,主要規定了電工電子產品在低氣壓環境下的試驗方法和評定標準。
該標準適用于電工電子產品的低氣壓環境試驗,旨在通過模擬產品在高海拔地區或高空航行等低氣壓環境下的使用情況,評估產品的適應性和可靠性,提高產品的質量和可靠性。
一、范圍:
本部分適用于室溫條件下的低氣壓試驗。
本試驗的目的是用于確定元件、設備或其他產品在低氣壓條件下貯存,運輸或使用的適應性。注:在高溫和低氣壓綜合或低溫和低氣壓綜合環境下貯存、運輸或使用的產品,這種綜合環境對于施加于產品上的應力或失效機理的影響是十分重要的,應按下列標準進行試驗:
1.GB/T 2423.25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Z/AM;低溫/低氣壓綜合試驗
2.GB/T 2423.26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Z/BM;高溫/低氣壓綜合試驗
二、試驗設備:
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
三、部分試驗條件:
1. 試驗箱(室)內的溫度應在規定的試驗標準大氣條件溫度范圍內。
當不要求樣品在運行狀態下進行試驗時,樣品應在不包裝、不通電、“準備使用"狀態,按其正常位置(除非另有規定)放入試驗箱(室)內。
2. 將試驗箱(室)內的氣壓降低到符合規定嚴酷等級的值,如有需要,相關規范可規定氣壓變化速度不大于10 kPa/ min。
3. 當要求樣品在運行狀態下進行試驗時,樣品應通電或加電氣負載,應檢查確定試驗樣品是否能滿足相關規范規定的功能。試驗樣品可按規定的持續時間保持在運行狀態,或是按相關規范的要求斷開電源。
根據產品的設計要求和使用要求,對試驗結果進行評定,判斷產品是否符合要求。評定結果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反饋給產品設計、生產和使用部門。
該標準的實施有助于提高電工電子產品在低氣壓環境下的可靠性和適應性,促進電工電子產品行業的發展和進步。